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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发[2009]8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
  
  2008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盟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与促进人的生殖健康、权益保障紧密结合起来,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阿左旗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额济纳旗荣获“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为推动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推动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经行署研究决定,奖励阿左旗人民币3万元,奖励额济纳旗人民币2万元。
  
  希望阿左旗、额济纳旗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创新绩。同时号召各旗、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享有高质量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拉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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