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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33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布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长:
  
  王克善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郑荣 银川市国税局副局长
  
  谢建民 银川市地税局副局长
  
  侯春伟 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伍建国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胡志平 银川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朱德蓉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张学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处长
  
  肖晓华 银川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姚建宁 银川市审计局财经科副科长
  
  袁文军 银川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 飞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库处处长
  
  蒋宗和 银川市警备区后勤部助理员
  
  陈 坚 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互联网部主任
  
  杨 峰 中国移动银川分公司市场部服务主管
  
  郑少峰 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个人客户部经理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国税局,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之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建立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收集、掌握有关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慧萍苗紫燕,联系电话:5029206,联系地址:黄河东路865号)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郑 荣 银川市国税局副局长
  
  副主任:谢建民 银川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 员:市国税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地税局所属稽查局、征管科负责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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