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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烟财企[2009]3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实施烟台市2009年鼓励外经贸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7、“走出去”专项贷款贴息:项目合同副本(中文)、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驻外商务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书面意见(复印件)、贷款合同副本(原件)、利息支付凭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监督与检查
  
  (一)扶持外经贸发展资金属财政专项资金,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企业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按《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二)享受到专项资金扶持的出口企业,应接受财政、审计、外经贸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对弄虚作假骗取或者挪用专项资金或不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的,将收回扶持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五、本通知由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附件:1、引进外资项目奖励申请表
  
  2、烟台市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引进外资项目奖励申请表(______年度)
  
  

  
  申 报 单 位 填 写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投资方
  
  项目总投资
  
  合同外资额
  
  注册外资额
  
  当年到位外资
  
  验资机构
  
  验资时间
  
  报告文号
  
  引荐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项目单位 (盖章)年月日
  
  申报单位(人) (盖章)年月日
  
  认定单位填写
  
  项目规模
  
  1亿美元(含)以下
  
  奖金总额
  
  1亿美元以上
  
  县市区外经贸部门 (盖章)年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 (盖章)年 月 日
  
  市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烟台市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______年度)

  
  金额单位:元
  
  申请单位名称
  
  海关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单位财务事项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出口额(万美元)及项目费用(元)情况
  
  申 请 项 目
  
  出口额
  
  增加额
  
  项目实际支出
  
  申请支持标准
  
  申请支持金额
  
  批准支持金额
  
   合 计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外经贸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市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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