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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走出去”专项贷款贴息:项目合同副本(中文)、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驻外商务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书面意见(复印件)、贷款合同副本(原件)、利息支付凭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监督与检查 (一)扶持外经贸发展资金属财政专项资金,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企业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按《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二)享受到专项资金扶持的出口企业,应接受财政、审计、外经贸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对弄虚作假骗取或者挪用专项资金或不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的,将收回扶持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五、本通知由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附件:1、引进外资项目奖励申请表 2、烟台市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引进外资项目奖励申请表(______年度) 申 报 单 位 填 写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投资方 项目总投资 合同外资额 注册外资额 当年到位外资 验资机构 验资时间 报告文号 引荐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项目单位 (盖章)年月日 申报单位(人) (盖章)年月日 认定单位填写 项目规模 1亿美元(含)以下 奖金总额 1亿美元以上 县市区外经贸部门 (盖章)年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 (盖章)年 月 日 市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烟台市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______年度) 金额单位:元 申请单位名称 海关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单位财务事项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出口额(万美元)及项目费用(元)情况 申 请 项 目 出口额 增加额 项目实际支出 申请支持标准 申请支持金额 批准支持金额 合 计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外经贸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市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