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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19号
【颁布时间】 2009-03-03
【实施时间】 2009-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3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综治办、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广电局、郑州电监办制定的《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日

  
  
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广电局、郑州电监办二○○九年二月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2009年3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安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势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南阳、周口、安阳等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40%以上,洛阳、许昌、新乡、驻马店、郑州等市较2008年同期下降35%以上,濮阳、开封、鹤壁、平顶山、三门峡、商丘、漯河等市较2008年同期下降30%以上,信阳、焦作、济源等市稳中有降,力创“零发案”;全省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破案率明显上升,其中,各地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50%以上。
  
  (二)继续以许昌市大周镇、新乡市大块镇、郑州市回郭镇等地为重点,规范和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监管工作,有效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
  
  (三)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四)确保全国“两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我省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南阳、周口、安阳、许昌、郑州、鹤壁、商丘、洛阳等8个省辖市的20个县(市、区)(详见附件1)。(二)重点问题:一些地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个别地方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地针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问题,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坚决防止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反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8月)。各地围绕“压发案、严防范、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确保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大幅下降。
  
  (三)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保阶段(9月至10月)。各地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保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四)检查考核阶段(11月)。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对现行涉及“三电”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坚决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对近年来尚未破获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得力人员,限期侦破。对2007年以来挂牌督办尚未破获的案件(详见附件2),要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导,确保2009年10月底前全部侦破。对在逃的“三电”案件犯罪嫌疑人员要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全力追缉抓捕。郑州、许昌、商丘、周口市联席会议牵头,分别于5月、9月在郑州和许昌、许昌和平顶山、商丘和周口、周口和驻马店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短平快的区域联合会战,重点解决省辖市交界地区流窜作案、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等突出问题。其他地方也要组织有关省辖市、县(市、区)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并建立完善区域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串并案件,严厉打击流窜作案。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快审,严惩此类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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