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9]48号
【颁布时间】 2009-03-03
【实施时间】 2009-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3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的决定

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
  
  2008年以来,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业富州”发展思路,不断深入践行“对云网负责,为德宏服务”的宗旨,精诚团结,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综合统筹电力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积极承担全力做好电力供应社会责任,积极推进德电外送“南通道”建设,建成投产了500kV德宏输变电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德电外送的能力。全年完成德电外送20.97亿千瓦时,下省网供德宏州内电量2.64亿千瓦时,实现了“一个安全一个增长三个翻番”的快速发展,电力拉动全州固定资产投资13.6个百分点,拉动德宏州工业增长6.0个百分点。为促进德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州人民政府决定:
  
  一、州政府给予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领导班子30万元奖励。其中不低于50%用于奖励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可再按以上等额筹措资金一并奖励发放。
  
  希望你局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为加快我州电力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