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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厅发[2009]22号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10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存活状况”:填写“存活”或“死亡”。死亡的子女还应填写具体年月,如1980年2月死亡。
  
  “是否亲生、收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及配偶亲生、本人亲生非配偶亲生、非本人亲生配偶亲生、收养等情况。
  
  “家庭地址”:填写门牌号。
  
  “联系电话”:据实填写。没有填“无”
  
  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退出确认表
  
  本表的填写对象为:以前年度已享受“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项目户。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保存、归档、管理。
  
  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等项目的填写同《申请表》。
  
  “退出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因收养、婚姻变动、再生育子女导致子女数增加,审批错误,或其它原因等。
  
  “表头地址”:填写填报单位名称。
  
  “乡级初审意见”、“县级审查意见”:填写“同意”、“不同意”。
  
  三、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花名册
  
  “填表单位”: 填写填报单位名称。
  
  项目户夫妇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现有子女数、家庭地址等项目的填写同《申请表》。
  
  “应发放金额”:填写应发放给项目户的奖励资金。
  
  “实发放金额”及“发放时间”:填写当年实际发放给项目户的资金以及发放时间。
  
  四、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
  
  “单位”:填写下一级行政单位具体名称。
  
  “项目户数”:指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数,应与报送“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相关数据核对无误。
  
  “奖励资金”:分别填写国家、省级、地级、县级财政部门各自需投入的资金,以及各级投入的资金占需求资金总额的比例。其中,“中央财政”负担按照国家奖励标准计算的需求资金总额的80%;
  
  “省级”、“地级”、“县级”金额按照各自负担的比例确定。各级负担资金的比例之和为100。
  
  “中央下达经费收支余情况”:填写上年度中央下达经费的支付与结余情况,应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无误。
  
  “上年初累计结余”:指上年初结余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中央财政拨款”:指上年度中央财政实际拨付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实际支付”:指上年度实际支付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末累计结余”:指上年度结余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即“上年初累计结余”与“上年中央财政拨款”之和扣除“上年实际支付”后的余额。
  
  五、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应发放金额”:指根据项目户数和发放标准计算出的资金总额。
  
  “实发放金额”:指委托发放机构本次实际拨付到项目户个人账户的资金总额。
  
  “实际拨付金额”:指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资金总额。
  
  “结余金额”:指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扣除本次实际发放金额后的余额。
  
  六、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预测表
  
  “下年度项目户数”:指人口计生部门预测的下一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总户数。
  
  “一男一女户”、“两男户”、“两女户”、“一男户”、“一女户”:分别汇总填写符合该条件的项目户测算数。
  
  “本年退出户数”:填写在本年度经确认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少生快富”工程条件、应退出奖励金的项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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