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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四评一审”中介服务机构的依法监管,定期听取行政服务中心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评价,不定期调查抽查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效率,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检查情况,公布违反行业公约(承诺)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重点项目行政许可和中介服务的协调,在组织项目联合咨询、辅导、论证和踏勘活动中邀请中介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三、切实维护中介服务机构合法权益 (一)具有法定资质的“四评一审”中介服务机构,自愿加入公约的,各管理主体须同意其签署公约。 (二)中介服务机构有违反公约嫌疑时,有关管理主体应认真调查,听取中介服务机构申辩,客观公正作出处理。 (三)各管理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四评一审”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法律要求。必要时,可采用培训、授课等方式,提升中介机构业务水平。 (四)各管理主体要实现中介服务与行政许可无缝对接。在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要加强与中介服务机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以及中介服务机构承诺的前提下,可采取承诺制、备案制等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