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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颁布时间】 2009-01-09
【实施时间】 2009-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2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告--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授权宣布旅游团人数的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今日授权宣布:
  
  为进一步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七日后实施。
  
  (注:《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书》附件一之第二条为:旅游团每团人数限十人以上,四十人以下;第三条为: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十天。)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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