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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营运方式 (一) 保障性住房开发与建设 依照政府的计划和指令,市住投公司作为贵阳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和建设主体,积极筹措项目资本金,组建项目法人,通过招投标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建设和运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二) 投融资和持续建设 通过回收售房款及房屋租金以及政府回购的方式,充实公司资本,用政府历年投入保障性住房形成的存量资产以及后续注入的资产,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开展投融资工作,投入项目建设和滚动发展。 (三)资产经营 1.经营性项目建成、评估增值后,采取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经营权的方式收回投资。 2.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 十一、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2名、外部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由5人监事组成,其中3名监事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委派,1名为职工监事,1名从参股单位派出。监事会主席由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 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二)党群组织建设 市住投公司设立党委,隶属市国资委党委。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名(董事长兼),副书记2名(1名总经理兼,1名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市住投公司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 市住投公司群团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 (三)内设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职能和工作需要,市住投公司内设机构和人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配备。 十二、任期及考核 市住投公司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市住投公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市住投公司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按照市管企业管理。 十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批准。 (二)组建市住投公司领导班子。 (三) 市住投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批准。 (四)按照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要求,完成市住投公司在市工商局登记的注册登记手续。 (五)完成市住投公司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税务登记。 (六)完善市住投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设计。 (七)履行相关程序,实现市住投公司正常运作。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按相关程序和规定研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