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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04号
【颁布时间】 2009-06-02
【实施时间】 2009-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2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国家教育部定于2009年6月14日至16日对我市“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两基”迎“国检”工作是当前我市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是有效推动义务教育上水平、上台阶,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就学问题的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对党的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从关注民生和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把“两基”迎“国检”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检”,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国检”既是国家对我市“两基”工作的评估确认,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市“两基”工作巩固提高的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有关工作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筑委厅字〔2007〕57号)的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全力攻坚,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根据督导检查日程安排,2009年6月15日上午召开贵阳市开阳县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汇报会,届时检查组将听取贵阳市政府及开阳县政府“两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进行提问。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开阳县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并接受提问。因此,上述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要准时到会,并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对本地区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费保障要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对象、扫盲对象、“国检”的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指标等“两基”基本知识要全面掌握,特别是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数据必须了如指掌,“国检”时能做到对答如流,准确无误。
  
  三、严格责任追究
  
  2008年7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区(市、县)长也作出了承诺。各区(市、县)要对照责任书的内容、“国检”的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指标进行最后检查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教育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影响了全市,拖了全省的后腿,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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