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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安监[2009]119号
【颁布时间】 2009-05-26
【实施时间】 2009-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2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南川区、綦江县、垫江县安监局: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5月27日至6月1日共同举办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为使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中,各相关区县安监局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领导责任。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处理问题;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把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最重要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做到心里有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强化措施,严格监管
  
  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所涉及地区的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保在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预案,严防死守
  
  各级安监部门要配合和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所涉及到的公众聚集场所、梯台搭设、设施设备安装、道路交通以及应急救援措施方案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周密部署,密切配合
  
  在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中,安监部门既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又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义务。因此,各相关地区安监部门务必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切实做好首届“重庆·台湾周”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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