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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发[2009]07号
【颁布时间】 2009-03-02
【实施时间】 2009-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3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
  
  经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人口计划,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萝北县、东山区、南山区等8个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建设局、市文化局等30个单位较好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鹤矿集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66个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技术监督局、长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单位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达标单位。市政府决定,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单位给予兑现奖励。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为完成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我市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再做新贡献。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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