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9]42号
【颁布时间】 2009-03-02
【实施时间】 2009-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39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2008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克服困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较好的完成了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德宏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决定对潞西市人民政府等17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先进奖:
  
  潞西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人民政府
  
  陇川县人民政府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州卫生局
  
  州农业局
  
  州畜牧兽医局
  
  优秀奖:
  
  盈江县人民政府
  
  梁河县人民政府
  
  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
  
  州经济委
  
  州商务局
  
  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州粮食局
  
  州教育局
  
  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丰富监管内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证公众饮食安全,为建设平安和谐德宏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