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9]41号
【颁布时间】 2009-03-01
【实施时间】 2009-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43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综合协调处。
  
  承担全省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拟订旅游消费政策;引导休闲度假;拟订全省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工作。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关于旅游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省旅游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旅游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八)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行政监督、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认证制度;协调和指导全省旅游就业;负责旅游人才援藏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