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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2-27
【实施时间】 2009-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4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
  
  2月26日,市委召开了“两会”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议,分析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全国“两会”期间务必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以确保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特别是“两会”接待驻地和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圆满完成“两会”各项接待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旅游局在“两会”期间专门成立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顾晓园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处长和18区县旅游局局长。各区县相应成立应急值守工作小组。
  
  二、各区县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在“两会”期间,要求每日必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守规定,不得擅自离岗,凡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报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三、从2月28日至3月17日,各区县旅游局分两次实行“零报告”制度,在此期间,工作日早6:30前向局值班室(65158249、85157015)报告,16:30之前向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报告;双休日统一向局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有事报告,无事报平安。
  
  四、各区县旅游局要加大力量对重点旅游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力度,继续发扬奥运安保精神,凡配有安检器材的景区要配合公安部门对可疑人员进行安检和抽检,并对可疑物品进行开包检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市旅游局。
  
  五、各区县旅游局于2月28日17:00之前将本区县应急值守工作方案及领导带班值班表、通讯方式报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并确保“两会”期间联络畅通。
  
  联系人:王军、刘辉、涂世文
  
  联系电话:85157102;85157105;85157210
  
  传真:65158257;65157973
  
  电子邮箱:aqc@bjta.gov.cn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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