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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9]13号
【颁布时间】 2009-02-27
【实施时间】 2009-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4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批转市外贸办关于加快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发展意见的通知》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争端案件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9〕1号)要求,对我市制定发布的相关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将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月16日《批转市外贸办关于加快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5号)予以废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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