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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09-02-27
【实施时间】 2009-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4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好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特别是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落实责任,切实开展重点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成立15个部门(行业)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煤矿生产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情况,特别是矿井瓦斯管理、盲巷管理和通风设施管理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管理情况;煤矿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安装和完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单位:市乡镇企业局
  
  责任人:耿思友
  
  第二检查组: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地下矿山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各类矿山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泥石流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尾矿库防自然灾害和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矿用火工品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李忠文
  
  第三检查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液氯、氰化钾、氰化钠等有毒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防雷电、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刘昆一
  
  第四检查组: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现场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市政工程管道施工使用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对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采取通风换气措施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李宏瑞
  
  第五检查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货运企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基本安全技术状况、粘贴反光标识情况;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情况;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等道路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责任人:张志明、陈勇
  
  第六检查组:消防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和商场市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车站码头、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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