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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05
【法规编号】 65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学生福利基金二零零八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学生福利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53,882,984.62(澳门币伍仟叁佰捌拾捌万贰仟玖佰捌拾肆元陆角贰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学生福利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余$ 53,882,984.62余
  
  总收入
  
  余$ 53,882,984.62余
  
  开支
  
  经常开支
  
  04-00-00-00-00
  
  经常转移
  
  04-03-00-00-00
  
  私人
  
  3-02-2
  
  04-03-00-00-02
  
  家庭及个人
  
  余$ 4,422,984.62余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2-00-00-00
  
  保险
  
  -02-2
  
  05-02-05-00-00
  
  杂项
  
  余$ 3,000,000.00余
  
  资本开支
  
  09-00-00-00-00
  
  财务活动
  
  09-01-00-00-00
  
  财务资产
  
  09-01-05-00-00
  
  中期及长期借款
  
  -02-2
  
  09-01-05-00-05
  
  学生福利基金——贷学金
  
  余$ 46,460,000.00余
  
  总开支
  
  余$ 53,882,984.62余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澳门,学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苏朝晖——委员:朱国宏、袁凯清、黄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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