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28
【法规编号】 655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2008号行政法规,修改《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团的培训课程及实习章程》。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徵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
  
  第一条 
  
  修改第17/2001号行政法规
  
  核准《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团的培训课程及实习章程》的第17/2001号行政法规的第三条及第四条修改如下:
  
  “第三条
  
  成绩评核制度
  
  一、
  
  二、心理素质测验的结果以“极为适宜”、“十分适宜”、“适宜”、“尚属适宜”与“不适宜”的评语表示。
  
  三、
  
  四、
  
  第四条 
  
  评核名单
  
  一、
  
  二、
  
  三、投考人所得分数相同时,依次参酌下列优先准则排序:
  
  (一)履历评核得分较高;
  
  (二)心理素质测验评语较佳。
  
  四、 ”
  
  第二条 
  
  生效
  
  本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制定。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