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7
【法规编号】 66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监於判给陈炳华执行「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陈炳华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230,000.00(澳门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1,338,000.00
  
  2009年
  
  $ 669,000.00
  
  2010年
  
  $ 223,000.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