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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颁布时间】 2008-06-02
【实施时间】 2008-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6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工会组织恢复和重建工作切实发挥工会作用的通知

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省(市)总工会: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带领职工群众紧急行动,全力以赴,奋力抗震救灾,在救治救护、转移安置、安抚帮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这场特大灾害中,灾区工会系统有数百名专兼职工会干部遇难,数十人失踪,数千人受伤,工会组织严重受损。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仍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为尽快做好受灾地区工会组织恢复和重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为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灾后重建作出更大贡献,特通知如下:
  
  一、灾区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把工会组织恢复和重建工作推动纳入当地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会人员伤亡和财产受损情况,主动与对口支援单位加强联系,努力争取为基层工会组织重建提供政策、资金、人员、物资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快恢复工会组织网络,重建工会组织,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抗震救灾中重要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灾区工会要抓紧做好对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工会受损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尽快恢复健全在地震灾害中受损的工会组织。对工会负责人有伤亡的,要简化程序抓紧补充,或指定临时负责人,保证组织不散,工作不断。要采取措施,帮助受损基层工会做好办公设施、活动场所的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基层工会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履行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三、要抓紧在灾区集中安置点上建立工会组织。可以按点分片建立临时工会组织,可以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把安置点上的会员组织起来,及时吸收安置点上的职工加入工会,积极做好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维护稳定、凝聚人心的工作。要统筹本地工会干部人才资源,抽调优秀干部充实一线,鼓励机关干部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最艰苦的地方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要认真做好受灾职工尤其是遇难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得力干部深入到受灾职工尤其是遇难职工家属当中,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情绪,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抚慰、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疏解情绪,在维护抗震救灾大局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五、要加强对受损基层工会组织恢复和重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到受灾最重的地方和集中安置点,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落实恢复重建和抗震救灾任务。要抓紧做好总结、表彰、宣传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工会和优秀工会干部的工作,弘扬自强互助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顽强拼搏,共克时艰,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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