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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04
【法规编号】 677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第19/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执行治安警察局福利会二零零八年财政年度的本身预算。

[接上页]

  土地租金
  
  25,000.00
  
  
  
  05-02-00-00-00
  
  保险
  
  
  
  
  
  05-02-01-00-00
  
  人员
  
  35,000.00
  
  
  
  05-02-02-00-00
  
  物料
  
  3,000.00
  
  
  
  05-02-03-00-00
  
  不动产
  
  3,000.00
  
  
  
  05-02-04-00-00
  
  车辆
  
  5,000.00
  
  
  
  05-03-00-00-00
  
  返还
  
  
  
  
  
  05-03-00-00-99
  
  其他
  
  20,000.00
  
  
  
  05-04-00-00-00
  
  杂项
  
  
  
  
  
  05-04-00-00-03
  
  社会保障基金(雇主实体之负担)
  
  20,000.00
  
  
  
  05-04-00-00-91
  
  兑换差额及银行转帐
  
  10,000.00
  
  
  
  05-04-00-00-98
  
  偶然及未列明之开支
  
  20,000.00
  
  
  
  
  
  资本开支
  
  
  
  
  
  07-00-00-00-00
  
  投资
  
  
  
  2,200,000.00
  
  07-02-00-00-00
  
  房屋
  
  450,000.00
  
  
  
  07-03-00-00-00
  
  楼宇
  
  800,000.00
  
  
  
  07-09-00-00-00
  
  运输物料
  
  150,000.00
  
  
  
  07-10-00-00-00
  
  机械及设备
  
  800,000.00
  
  
  
  09-00-00-00-00
  
  财务活动
  
  
  
  15,000,000.00
  
  09-01-00-00-00
  
  财务资产
  
  
  
  
  
  09-01-05-00-00
  
  中期及长期借款
  
  
  
  
  
  09-01-05-00-99
  
  其他
  
  15,000,000.00
  
  
  
  总计
  
  29,000,000.00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会行政委员会——主席:副警务总监 李小平——副警务总监 马耀权——警务总长 李文俭——警务总长 毛傲贤——财政局代表:邓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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