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2-17
【法规编号】 67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2007号法律,修改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号法令规定的给付金钱补偿的条件。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修改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号法令
  
  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号法令第七条修改如下:
  
  “第七条
  
  金钱补偿
  
  一、第一条所指人员的散位合同如因死亡、年龄限制、丧失工作能力或因不获行政当局续期而终止时,除享有十月十八日第58/93/M号法令所定的权利外,尚可获金钱补偿。
  
  二、……
  
  三、如工作人员死亡,金钱补偿的金额计入遗产内。”
  
  第二条 
  
  生效及实施
  
  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并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