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2-12
【法规编号】 679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2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秘书长。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32/2001号行政法规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将姚汝祥全职担任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续期两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