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26
【法规编号】 68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2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第6/2007号行政法规确定的最低维生指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7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载於本批示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第6/2007号行政法规的附件一。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附件一
  
  ﹝第6/2007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二款(一)项所指者﹞
  
  家团成员人数
  
  最低维生指数(澳门币)
  
  1
  
  $ 2,400.00
  
  2
  
  $ 4,160.00
  
  3
  
  $ 5,870.00
  
  4
  
  $ 7,240.00
  
  5
  
  $ 8,560.00
  
  6
  
  $ 9,530.00
  
  7
  
  $ 10,500.00
  
  8人或以上
  
  $ 11,480.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