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15
【法规编号】 68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8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签订“向卫生局借出化验设备及供应相关试剂”的合同。


  鉴於判给Firma Chun Cheong —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Limitada向卫生局借出化验设备及供应相关试剂,其执行期跨越一个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Firma Chun Cheong —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Limitada签订「向卫生局借出化验设备及供应相关试剂」的合同,金额为$4,926,860.60(澳门币肆佰玖拾贰万陆仟捌佰陆拾元陆角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7年
  
  $ 547,429.00
  
  2008年
  
  $ 1,642,286.80
  
  2009年
  
  $ 1,642,286.80
  
  2010年
  
  $ 1,094,858.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