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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3-05
【法规编号】 68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2007号行政命令,核准修改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公共电信服务收费表中的第1.0条(公共交换电话网络)1.1项(本地固定电话服务)。


  经考虑澳门电讯有限公司的建议;
  
  根据《澳门公共电讯服务特许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听取消费者委员会意见後;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标的
  
  核准对经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公布的第6/2001号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公共电信服务收费表中的第1.0条(公共交换电话网络)1.1项(本地固定电话服务)作如下修改:
  
  1.0——公共交换电话网络
  
  1.1——本地固定电话服务
  
  编号
  
  名称
  
  安装费
  
  每月租金
  
  (澳门币)
  
  (澳门币)
  
  [……]
  
  12
  
  来电显示
  
  免费
  
  18
  
  [……]
  
  14
  
  电话留言服务
  
  免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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