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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第2(1)条) 〔1995年9月15日〕 (本为1995年第420号法律公告) 第474A章 第1条保证协议的指定 现为本条例第2条中“保证协议”的定义指定附表1所指明的协议为保证协议。 (1995年制定) 第474A章 第2条工程项目协议的指定 现为本条例第2条中“工程项目协议”的定义指定附表2所指明的协议为工程项目协议。 (1995年制定) 第474A章 附表1保证协议 〔第1条〕 订立协议的各方协议日期 1.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995年5月29日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Limited), 香港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5楼。 2.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Group Investment Limited),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24楼。 3.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Resource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9楼。 4.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Travel Service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19楼。 5.新鸿基基建投资有限公司 (Sun Hung Kai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Limited), 香港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5楼。 6.Sun Hung Kai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香港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5楼。 7.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China Travel Service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19楼。 8.运输司(代表香港政府)。 (1995年制定) 第474A章 附表2工程项目协议 〔第2条〕 订立协议的各方协议日期 1.运输司(代表香港政府)。1995年5月29日 2.三号干线(郊野公园段)有限公司 (Route 3 (CPS) Company Limited), 香港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5楼。 (1995年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