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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v)航膳西路(但由航膳西路与骏运路交汇处交界的地方以北约35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380米之处止的一段航膳西路北行车路除外)。 2. (a)由航膳西路与骏运路交汇处交界的地方以北约35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380米之处止的一段航膳西路北行车路。 所有汽车,专利巴士及的士除外。 (b)由骏运北路与回旋处交界的地方以北约6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125米之处止的一段骏运北路北行车路。 3. 由畅航路南面与机场路交界的地方以北约70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1050米之处止的一段畅航路西面车路的西面路旁行车。 所有货车、的士及私家车。 4. (a)由畅航路南面与机场路交界的地方以北约70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1050米之处止的一段畅航路西面车路的东面路旁行车。 所有汽车。 (b)由畅航路南面与机场路交界的地方以北约70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1050米之处止的一段畅航路东面车路的东面路旁行车。 5. 由畅航路南面与机场路交界的地方以北约700米之处起,至该地方以北约1050米之处止的一段畅航路东面车路的西面路旁行车。 所有货车。 6. 东辉路。 (2000年第207号法律公告) 所有汽车,专利巴士除外。 7. 连接东辉路南面末端的一段路,亦即在一份存放于管理局总办事处编号为 AMD/LOD/GZ/008A 的图则中以影划定的范围。 (2000年第207号法律公告) 所有汽车,专利巴士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