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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州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州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州直辖区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严查、严防、严控,综合运用“管、教、检、防、控、惩”等各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伊犁州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形成长期有效的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宣传体制;机动车排查摸底登记率达到100%;无牌无证摩托车、农机上牌率达到100%;各种机动车辆喷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率达到100%;重要乡村道路进入国省道平交路口减速带安装率100%;县际以上(含县际)中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100%;道路运输市场得到有效整治,非法营运车取缔率达到100%,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人清除率达到100%;道路隐患整治率显著提高;路面管控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强超硬会等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全面下降;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工作满意率得到提高。 三、领导机构 自治州成立州直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毛肯州党委副书记、自治州州长 副组长:王明山州党委常委、州公安局局长 高翠霞自治州副州长 王作敏兵团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努拉合买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拜生贵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武军州监察局局长 成员:奚元琪州交通局局长 波拉提州建设局局长 木合塔尔州农机局局长 富友谊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努尔木哈麦提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阿布拉西木州公安局副局长 沙依旦州经贸委副主任 帕尔哈提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昆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解修产 州气象局副局长 郭荣州交通局副局长、州运管处处长 白猛进兵团四师安监局局长 白永德兵团四师交通局局长 魏建勇州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殷剑江州农机监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阿不拉西木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魏建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四、工作步骤 州直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共分4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教育阶段;二是摸排清理阶段;三是整顿规范阶段;四是检查验收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8日-3月10日)。本阶段要认真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安全法规,用近年来州直和其他省市、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领会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摸排清理阶段(3月11日-3月20日)。本阶段各县市要对辖区各类机动车(包括客运车辆、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机械车、单位车辆、校车、社会车辆、改装车辆、摩托车)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掌握无牌无照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没有粘贴反光标帖的机动车等基本情况;对营运车、公交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进行摸排清理,掌握非法营运、运输车辆(包括驾驶人)从事非法营运、运输的情况;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重大道路隐患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