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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发[2009]7号
【颁布时间】 2009-02-24
【实施时间】 2009-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2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北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没有明确任务的职能部门要围绕项目主动履行职责,主动配合、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在限期内解决项目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5.投资项目办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解、下达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督查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了解和汇总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按市政府的要求具体协调、解决问题;编印简报,加强宣传。
  
  (三)积极推进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好项目推进工作。认真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见附件四),要建立“定时限、定任务、定期分析、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任务的完成。要严格按照签订的责任状和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全力以赴加快投资和项目建设。要建立健全项目联合会审、信息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定期召开投资和项目建设协调会,加强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帮助和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新开工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努力争取预备开工项目年内实现开工。对续建和竣工投产项目,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续建项目多完成投资工作量,竣工项目尽快竣工投产。
  
  (四)加快项目审批。要着力完善评审和审批制度,按照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的方法,加快项目审批工作。一是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市级成立常设的联合审批工作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牵头),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建设、规划、水利等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参加的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并行办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二是加强指导和规范服务。各个项目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做好项目全程指导服务,将办理行政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公示,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和申报工作,尽可能缩短项目审批申报前的工作时间。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超常规办理项目审批。3月份在全市开展推进项目“集中审批月”和“征地拆迁月”活动,集中审批一批新开工项目,集中解决一批项目的征地拆迁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和加快推进,尽早、尽可能多地形成工作量。
  
  (五)强化项目管理。对于新开工的项目,要尽量往前赶,落实开工条件,细化开工方案;对续建的项目,要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保证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对竣工投产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抓紧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责任单位、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突出抓好质量安全,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六)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程督查工作,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服务。要创新督查机制,在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检查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联合督查,使联合督查常态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每季度末分别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年中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下达“督办函” 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年底对因工作不力而完成不了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行政问责。要把推进项目的工作力度与成效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项目推进中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对“一把手”和具体负责人进行问责。
  
  (七)加强宣传报道。全市各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多形式报道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既要宣传成功经验,又要鞭策后进单位;既要在市内媒体宣传,又要争取到市外、区外甚至海外媒体去宣传,以激发信心,增强斗志,营造全市上下抓项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参与我市投资和项目建设。
  
  附件:
  
  1.2009年市直部门、园区、平台、县区推进项目一览表(略)
  
  2.2009年市级层面协调推进项目一览表(略)
  
  3.2009年需要上级协调推进项目一览表(略)
  
  4.2009年北海市重点建设项目县区政府和部门需解决问题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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