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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景区点: 旅游业是综合性强,关联度高、涉及面广的经济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市旅游产业链中最重要的旅游景区建设成效显著。目前,我市已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4家,国家2A级旅游景区1家。2009年,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提升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外向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我们已全面启动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握景区“创A”总体要求 “创A”工作是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市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人文历史积淀深厚,且交通便利,发展前景广阔。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旅游景区(点)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其细则,切实提高加快创建A级景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景区创建的指导思想和产品开发建设方向,结合实际编制景区开发总体发展规划和景区建设详细控制性规划,以景区“创A”为抓手,全面提高我市旅游景区的吸引力、综合接待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二、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景区创建综合水平 开展景区“创A”是我市旅游业提质升级、实施品牌战略的迫切要求。尽管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景区基础设施老化,旅游功能不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从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拟申报的各景区距各相应的A级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有关景区(点),要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创A”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结合实际制定、调整“创A”方案和计划。要依据资源特色规范和提升传统旅游景区,积极开发和建设新兴旅游景区,加大软硬件建设,不断提升景区创建综合水平。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景区创建整体合力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坚持把加快景区“创A”作为旅游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将目标分解到位,任务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并积极与发改委、交通、城建、规划、文化、环保等部门配合联动,努力形成“创A”工作的合力,及时协调解决景区“创A”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切实抓好项目库建设,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 进一步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工作力度,强化项目工作,充实完善项目库。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旅游资源进行认真普查、筛选,对具备“创A”条件的景区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暂不具备“创A”条件的景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早日实现“创A”目标。在旅游产品开发中,要结合“创A”标准,以增强吸引力、延长逗留时间、促进旅游消费为重点,努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逐步形成观光与休闲旅游相协调,特色突出,要素配套、品牌鲜明的A级景区。 五、切实按照国家A级景区标准开发新建景区,实施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战略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对新建景区要严格遵照国家A级景区规范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面改善景区环境,努力实现景区建设硬件过硬,软件规范,不断推进新建景区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景区开发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旅游景区(点)环境容量控制制度,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要加强重点旅游区的生态保护,坚决制止滥采乱建,禁止与资源特色、文化底蕴不相符合的开发建设,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六、切实强化基础建设,优化A级旅游景区配套条件 要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推进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普及与规范,加快国道、省道、县乡道和旅游中心乡镇、景区的旅游和交通标识建设。要加快建设以住宿、餐饮、商品、娱乐、泊车、通讯、信用卡服务和游客接待中心为重点的旅游景区服务系统,促进景区服务业提档升级,提高旅游接待能力。要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主要旅游景区要完善电力设施、饮水供应,确保供电、供水需求和安全。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安全防范、投诉和事故受理等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功能齐全的旅游政务、商务网和旅游统计数据库,不断完善景区信息化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