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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并旅规字[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2-23
【实施时间】 2009-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27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加快我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七、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发动和宣传,对其创建工作进行协助和指导,在创建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初评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旅游局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创建单位进行验收。
  
  1、市管旅游景区可直接向市旅游局规划处申报,县(市、区)管辖的旅游景区由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统一向市旅游局规划处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定文件、拟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简介、评定报告书(按照检查评分表进行的自评打分)一式二份。
  
  3、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其细则可登陆“国家旅游局”网站查询,也可到市旅游局规划处索取有关资料。
  
  4、申报材料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太原市旅游局规划处。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建宏、乔玉萍
  
  联系电话:5679014
  
  自动传真:5679013
  
  邮箱: ypqxx@163.com; HJH0359@163.COM
  
  特此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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