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24号
【颁布时间】 2009-02-20
【实施时间】 2009-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3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赴香港参加2009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财政局:
  
  确保活动费用及时到位。
  
  市商务局:
  
  1、包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等领域的项目,组织有实力、有意愿的招商引资的商贸企业、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企业参会洽谈;
  
  2、2009年2月下旬,邀请市内港资企业召开座谈会,争取他们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为我市参加此次香港活动引荐广东、香港等地具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家,宣传银川,推介项目,洽谈合作。
  
  3、做好商贸物流、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和总部经济等领域的项目对接洽谈;
  
  4、利用本系统资源,广泛联络邀请香港企业参加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并落实1个签约项目;
  
  5、负责与自治区商务厅对接联络,帮助代表团企业成员申请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6、协助市外办做好参会企业的组织审查和境外应注意事项的教育。
  
  市国资委:
  
  包装适宜对外合作的国资项目,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招商局:
  
  1、负责制定活动方案;
  
  2、组织协调香港活动周银川代表团的各项活动;
  
  3、落实自治区筹备机构和市领导对此次活动的各项要求,协调督促各单位顺利推进筹备工作;
  
  4、联合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组织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
  
  5、负责我市投资环境宣传推介材料的起草并制作同步演示电子文件;
  
  6、围绕我市工业“一强五优”、农业“两强多优”服务业“三个中心一目的地”等重点发展领域,征集、筛选一批可操作性强、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的对外招商项目;
  
  7、负责向自治区香港活动周执委会提供综合展区的文字、图片等宣传推介资料;
  
  8、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宁东基地前期赴广东、香港等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9、督促、汇总拟签约项目,并组织参加活动周项目签约仪式;
  
  10、负责银川市代表团成员、各单位小分队赴港申报、审批资料的收集;
  
  11、配合市外办与自治区活动周筹备机构联络对接,落实代表团成员的餐饮、住宿、车辆的安排;
  
  12、配合市接待办准备礼品;
  
  13、联合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前期赴香港开展工作;
  
  14、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1、广泛联系香港各商(协)会、工商界人士,负责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的客商邀请工作,并选择重点商(协)会和著名企业,安排市领导拜访;
  
  2、配合市委宣传部,联络香港、深圳等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报道及市领导接受有关新闻媒体采访活动的安排;
  
  3、配合各单位小分队前期赴香港、广东等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4、联合市招商局前期赴香港开展工作;
  
  5、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旅游局:
  
  1、包装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组织有实力、有意愿招商引资的旅游行业企业参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2、筛选精品旅游项目,着力推介银川旅游品牌,提升银川对外知名度;
  
  3、积极联系自治区旅游局,利用活动周期间的宁夏旅游推介会,洽谈合作项目,推广银川旅游品牌。
  
  市外办:
  
  1、做好市领导赴港的申报、审批;
  
  2、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代表团及前期工作小分队成员的赴港手续资料,为代表团成员办理单次赴港手续,为各单位前期工作小分队成员办理赴香港的多次往返手续。
  
  3、负责与自治区活动周执委会联络对接,落实代表团成员的餐饮、住宿、交通的安排;
  
  4、做好参会人员的组织审查和境外应注意事项的教育;
  
  5、利用本系统资源,广泛联络邀请香港企业及知名人士参加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
  
  市工商联:
  
  1、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工商联的支持,广泛联系邀请香港各商(协)会、工商界人士参加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
  
  2、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接待办:
  
  准备礼品。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1、征集、汇总本区域内的对外招商项目;
  
  2、组织本辖区企业前期赴广东、香港等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并参加此次活动。届时,自治区将组织项目签约仪式,各单位要认真准备拟签约项目(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此次活动的签约项目主要以港资(外资)项目为主,兴庆区:2个以上;金凤区:2个以上;西夏区:2个以上;灵武市:2个以上;贺兰县:2个以上;永宁县:2个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以上;宁东基地:2个以上);
  
  3、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五、时间安排
  
  2009年2月初,汇总上报拟对接洽谈的项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