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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6]25号
【颁布时间】 2006-04-21
【实施时间】 2006-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41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曾庆红同志致参加“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的内地和港澳台青少年的贺信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4月15日至18日,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香港青年协会共同主办的“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在上海举行,来自港澳台的1000名青年学生和内地近万名青年汇聚一起,参加了交流活动。
  
  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给参加交流活动的内地和港澳台青少年致信,对他们提出殷切希望,亲切勉励他们胸怀祖国,勤奋学习,加强交流,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作出贡献。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尤其是统战、青联战线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贺信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深化与港澳台青少年的交流工作中,搭建新平台、建立新机制、寻求新突破,为进一步做好港澳台青少年工作,保持港澳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祖国完全统一作出新的贡献。
  
  
曾庆红同志的贺信

  
  
青少年朋友们:

  
  欣闻“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在上海隆重举行,这是内地青少年与香港、澳门、台湾青少年旨在传承中华文化、携手弘扬民族精神的一次青春盛会。我谨此向参加本次活动的内地与港澳台青年学生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内地和港、澳、台青少年虽然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但都是“龙的传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希望你们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勤奋学习,修炼本领,加强交流,增进友谊,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为实现港澳地区与祖国内地的共同繁荣、稳定与发展,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做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
  
  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上海的发展是我们整个国家发展的一个窗口。“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在上海举办,相信一定会使你们亲身感受到祖国蓬勃发展的强劲脉搏,从而激发出为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共同奋斗的巨大热情。
  
  预祝“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圆满成功!祝青少年朋友们不断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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