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9]18号
【颁布时间】 2009-02-19
【实施时间】 2009-0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4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年鉴·2009》编纂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编辑总纂。《玉林年鉴》编辑部将稿件进行编辑及总纂,形成送审稿,上报玉林市地方志编委会审查验收。
  
  (四)审定出版。年鉴稿件经玉林市地方志编委会审定后,送交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五)版本。《玉林年鉴·2009》为大16开精装本,硬壳150克铜版纸烫亚胶。
  
  (六)制作《玉林年鉴·2009》电子光盘,为中国年鉴资源全文数据库核心年鉴。
  
  (七)《玉林年鉴·2009》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在全市统一发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到《玉林年鉴》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购书。
  
  十、经费
  
  (一)收集资料形成初稿及打印上报稿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二)稿件初审、编辑、总纂、评审、验收出书、稿酬等项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十一、征刊
  
  《玉林年鉴·2009》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委托香港经济导报社、广西图书进出口公司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发行),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载体。为推介玉林市,宣传各行各业新成就,《玉林年鉴·2009》刊登专文、图片专辑、单位选介等,其中,专文、图片专辑通过彩色照片和文字,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业绩与成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为《玉林年鉴·2009》组织和提供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相关彩色照片及文字。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踊跃认刊。其征刊费用的开支,企业可列入成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可在行政业务费或预算外收入中开支。《玉林年鉴》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833353,电子信箱:ylnj2009@163.com,地址: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3号办公楼1楼。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