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1-25
【法规编号】 75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4/2006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拨予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一常设基金。


  基於在本财政年度有需要拨予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一项按照七月十三日第30/98/M号法令第一条规定而设立的常设基金,金额为$42,440.00(澳门币肆万贰仟肆佰肆拾元整);
  
  在该办公室的建议下,并经听取财政局意见;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拨予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一项金额为$42,440.00(澳门币肆万贰仟肆佰肆拾元整)的常设基金。该基金由以下成员组成之行政委员会负责管理:
  
  主席:办公室主任陶永强;
  
  委员:首席高级技术员林素嫺;
  
  委员:一等高级技术员甄婉芳;
  
  候补委员:二等技术辅导员陈咏珊;
  
  候补委员:一等技术辅导员梁洁英。
  
  本批示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