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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贯彻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等一系列决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通过当地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水平和有关内容,公布当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做到家喻户晓。 二、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公布标准。对少数地区原实际补偿已高于新标准的,仍执行原来的标准,不得以执行新标准为由降低补偿标准;使用国有土地的,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以新公布的标准为原则另行制定。 三、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新的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定标准与农民补偿要求之间的关系,防止新老标准之间差距过大而引发矛盾。实施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做好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要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较强,省发改、财政、国土、信访、劳动保障、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建立征地补偿标准更新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至3年更新一次。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对报批的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1.江西省县(市、区)征地补偿平均标准 2.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3.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江西省县(市、区)征地补偿平均标准 单位:元/亩设区市 县(市、区) 统一年产值 标准 补偿 倍数 征地补偿 标准 设区市 平均值 南昌市 东湖区 108634 25680 西湖区 151736 青云谱区 123532 湾里区 1303 17.5 22794 青山湖区 1703 27 59094 南昌县 1546 16 24689 新建县 1546 16 24459 进贤县 1316 17 22370 安义县 1099 19 20890 南昌经济技术 开发区 1156 21 30268 南昌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1466 16 24421 红谷滩新区 2045 22 48630 桑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 1227 16 19626 英雄经济开发区 1500 17.5 26256 九江市 浔阳区 1838 19 34921 23012 庐山区 1396 18 25132 九江县 1180 19.5 23005 瑞昌市 1397 16.5 23053 武宁县 909 25 22725 修水县 1181 20 23612 永修县 1124 20.5 23035 德安县 1324 17 22514 星子县 1174 19 22312 湖口县 1098 20.5 22514 都昌县 1175 19 22322 彭泽县 1313 17 22322 经济技术开发区 1456 19 27671 共青城开放开发区 1295 17 22016 云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 1150 20 23000 景德镇市 昌江区 1414 30 42426 23186 乐平市 1336 18.5 24719 浮梁县 1219 16 19501 萍乡市 安源区 1511 22 33363 23816 湘东区 1429 17 23749 莲花县 1103 20 22065 上栗县 1448 17 25497 芦溪县 1303 17 22180 新余市 渝水区 1279 18.5 23620 22721 分宜县 1002 21.5 21571 鹰潭市 月湖区 (含工业园区) 1455 24 34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