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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产品质量放心工程,新建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健全生产企业动态监管、风险预警、质量检测等长效机制。 负责领导:谢小军。 实施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八)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做好农产品收购和流通工作,保持粮食、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合理价格水平,力保农业产出纯收入不降低。考虑社会可承受度,择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加强教育、医疗、住房、公交、出租车等价格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 负责领导:童小平。 实施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委、市供销总社、市粮食局、市农委、市环保局。 (九)加快土地、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确权颁证。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并以此拉动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职能的完善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的建立。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办法,出台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和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农村国土整治试点。完善林权流转制度,推进5个区县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生态效益补偿等改革试点。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财政性投入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建立“三农”金融业务利益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增加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高到43%。大力发展晚熟柑橘,新建标准化果园12万亩。新增20万亩蔬菜基地。办好台湾农业创业园。增设县乡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300个,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 完成1000个村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增沼气用户15万户。启动行政村“村村通”互联网宽带工程。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1000个。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信息产业局。 (十一)加快大足玉滩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水利局。 (十二)完善主城区电网。全市农村电网改造面提高到90%。 负责领导:黄奇帆。 实施单位: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乡镇和行政村公路硬化率分别达到85%、40%。提速实施“两翼”1280亿元交通建设计划。开工建设涪陵至丰都等4条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奉节至巫溪等13个续建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绕城高速公路全面建成通车,渝湘高速公路通达黔江。建成寸滩二期、涪陵黄旗码头,整治嘉陵江航道68公里,推进船舶标准化改造。 坚持公交优先,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优化城区公交线网,完善公交安全服务考核评价体系。整治运营车辆的违章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负责领导:凌月明。 实施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 (十四)完善县乡运转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市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向“两翼”区县(自治县)倾斜。对5个少数民族区县(自治县)继续执行地方税收全留和增值税增量返还政策;“两翼”其余12个区县每年税收增量市级部分全额补助当地;对“一圈”的14个近郊区县特色工业园区税收增量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补助所在区县。产业投资基金向“两翼”特色工业园区倾斜。建立对口帮扶捆绑考核机制,确保帮扶区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一定比例支持受助区县(自治县)政策落实,援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 继续执行市级财力支持区县(自治县)城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政策,使其尽快成为县(区)域经济中心,增强其统筹城乡能力。 整合市级资金10亿元,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负责领导:黄奇帆。 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委、市扶贫办。 (十五)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相结合,完成2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建卡贫困人口10万人,实施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5万人。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扶贫办。 (十六)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剩余移民安置1万人。组织实施承接对口支援规划,实现招商引资250亿元。加快建设移民培训就业基地,新增城乡移民就业5.5万人。有序启动三峡后续工作,逐一研究并努力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的遗留问题、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移民长远的生计保障等问题。加强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的安全监测与防范,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