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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9-02-17
【实施时间】 2009-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5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2007-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综合改革,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海曙区人民政府等69个单位为宁波市2007~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吴佩娣等10人为2007~2008年度宁波市十佳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者称号,授予陈盛等10人为2007~2008年度宁波市十佳村(居)人口计生管理员称号,授予伍卫国等83人为宁波市2007~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积极进取,再立新功。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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