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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9]16号
【颁布时间】 2009-02-17
【实施时间】 2009-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5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主要任务
  
  1.建成州、县、乡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IS),初步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应用体系。
  
  2.形成人口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规范各种统计数据和有关信息的应用、传输渠道。
  
  3.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服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实施步骤
  
  PIS项目建设分为基础信息采集、采集信息核对,基础及变更信息录入、录入信息核对,考核评估和传输应用等工作内容。根据我州实际,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硬件配备阶段
  
  2009年1月-2月上旬。完成群众宣传、动员部署和PIS项目建设所需计算机等硬件设备集中采购配备工作。
  
  (二)培训和信息采集阶段
  
  2009年2月中旬-6月。完成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
  
  (三)培训和信息录入阶段
  
  2009年7月-9月。完成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信息录入人员培训,进行基础、变更信息的录入和核对工作。
  
  基础信息采集覆盖面和准确率决定PIS项目建设成败,各县市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数据采集率、录入率、准确率达98%以上。
  
  (四)考核评估和传输应用阶段
  
  2009年10月-12月。州、县两级对采集的基础信息和录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和评估,确保误差率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县乡正式进行PIS应用和数据传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PIS项目建设,尽快成立PIS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抓好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PIS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管理,稳步推进。全州PIS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安排、统一网络推进、统一软件应用、统一系统维护。各级人口计生委为PIS项目建设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订项目建设规划、整合业务需求、实施综合评估等工作,同时对本级PIS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州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信息中心,积极培养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县级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乡级至少有1名合格的计算机操作员。认真开展信息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对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分类别、分层次培训,提高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更好地促进PIS项目建设。
  
  自治州PIS项目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重要工作。在建设及推广应用过程中,州PIS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派出人员对各县市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帮助,同时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检查督促,定期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通报。PIS项目建设工作将作为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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