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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9]60号
【颁布时间】 2009-02-12
【实施时间】 2009-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 2月20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09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 3月1日-20日期间,各地开展送法活动。
  
  3. 3月1日-20日期间,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 3月14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5. 3月14日-15日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6. 3月15日前,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3月25日前书面报送市2009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72513。
  
  附件:1. 2009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1.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 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 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7. 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8. 倡导生态消费,培育文明风尚
  
  9.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创建放心消费城市
  
  10.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商业欺诈行为
  
  附件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经贸委
  
  市国资委 镇江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镇江质监局 镇江食药监局
  
  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信息产业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通讯行业协会
  
  市物价局 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农林局 镇江邮政局
  
  市农机局 移动镇江分公司
  
  市教育局 联通镇江分公司
  
  市旅游局 镇江供电公司
  
  市园林局 市自来水公司
  
  市建设局 镇江华润燃气公司
  
  市盐务局 市城管局
  
  市房管局 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
  
  农行镇江分行 工行镇江分行
  
  市交通局 中行镇江分行
  
  市公安局 交行镇江分行
  
  市环保局 建行镇江分行
  
  市广电局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镇江日报社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
  
  市银行业协会 市保险行业协会
  
  京江晚报社 镇江电视台
  
  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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