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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吴政发[2009]8号
【颁布时间】 2009-02-12
【实施时间】 2009-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表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管委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认真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按照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考核指标及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评比活动责任书,依据考核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全面完成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的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5000元。授予盐池县一等奖,颁发奖牌并奖励20000元;授予青铜峡市、利通区二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10000元;授予同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创新奖,颁发奖牌并奖励5000元,授予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进步奖,颁发奖牌并奖励5000元。
  
  二、 对完成2008年计划生育“三无”创建目标任务的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完成计划生育“一无”创建目标任务的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管委会各奖励20000元。
  
  三、授予市财政局、工商局、教育局一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1000元;授予市公安局、文化体育局、民政局二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800元;授予市民族宗教局、园林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三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500元。
  
  四、对全面完成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的市区板桥乡、金银滩镇、高闸镇、金星镇、古城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上桥镇、胜利镇、东塔寺乡、金积镇、扁担沟镇、孙家滩管委会各奖励2000元。授予市区板桥乡、金银滩镇一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6000元;授予市区高闸镇、金星镇二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4000元;授予市区古城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三等奖,颁发奖牌并各奖励2000元。
  
  五、授予市区金银滩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孙家滩管委会计划生育“三无”乡镇称号,颁发奖牌并各奖励30000元。授予青铜峡市瞿靖镇、叶盛镇计划生育“三无”乡镇称号,颁发奖牌并各奖励10000元。授予盐池县花马池镇、惠安堡镇、同心县预旺镇、河西镇、石狮管委会、王团镇、兴隆镇、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红寺堡镇、大河乡计划生育“一无”乡镇称号,颁发奖牌并各奖励100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区各乡(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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