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9]28号
【颁布时间】 2009-02-12
【实施时间】 2009-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品牌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商标战略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经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全省商标战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截至2008年底,我省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了“昆电工”、“云锡”等12件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并在第六届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中认定了20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使我省著名商标达到了636件。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我省商标战略工作广泛深入、持久高效地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在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昆明市等8个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3个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等奖:
  
  昆明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等奖:
  
  德宏州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大理州人民政府
  
  楚雄州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工商局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我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些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新局面。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