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邢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邢政[2009]4号
【颁布时间】 2009-02-11
【实施时间】 2009-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4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工作,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优化和规范,并立足实际确定高效的审批时限。
  
  市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驻“中心”各单位、直属机构、驻市省部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网上审批实施方案,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联入市政府公务内网并保证自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制定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负责本单位网上审批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建立网上审批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并严格落实。
  
  市财政局负责保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软、硬件建设费用。
  
  五、工作安排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在对驻“中心”各单位认真考察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分2批建设。纳入首批建设的22个单位是: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以上单位于6月30日前建成。第二批建设的15个单位是: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档案局、市药监局、市畜牧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地震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市残联、市消防支队。以上单位于10月30日前建成。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是:
  
  2009年1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技术开发工作方案。
  
  2009年2月,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技术方案的专家评估和论证,并通过领导小组审核。
  
  2009年3月,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对驻“中心”各单位行政审批上网项目的审查和程序流程优化工作。
  
  2009年4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首批驻“中心”各单位网上审批建设工作,同时,完成对网上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009年6月,首批建设的22个单位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试运行。
  
  2009年10月,驻“中心”的37个单位全部建成并全面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严格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