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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9]6号
【颁布时间】 2009-02-09
【实施时间】 2009-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8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8年底对各单位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根据综合考核评比结果,市政府决定对盘龙区人民政府等16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在2009年的工作中要以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附件: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二○○九年二月九日

  
  
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
  
  五华区人民政府
  
  官渡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人民政府
  
  东川区人民政府
  
  安宁市人民政府
  
  呈贡县人民政府
  
  石林县人民政府
  
  禄劝县人民政府
  
  昆明市农业局
  
  昆明市水利局
  
  昆明市卫生局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质监局
  
  昆明市工商局
  
  昆明市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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