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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南发[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2-08
【实施时间】 2009-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8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

[接上页]

  2.着力破解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加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合作,扩大信贷合作规模。积极策划和包装项目申请国外贷款,抓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城建等领域项目的申报,争取纳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加快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上市、企业债券发行等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开发建设。抓好项目建设用地工作,做好用地指标安排,加快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积极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和数量。加强用地储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项目用地效率。加强征地拆迁和被征地拆迁人员经济补偿及安置工作。
  
  3.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建立科学合理便捷效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招标采购制度。严格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改革完善资金审核、拨付方式,健全评估咨询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尽快形成三级协调机制:全市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涉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较大问题由“1180办”协调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由“1180办”各工作组协调解决。加强市直各部门、县、区、开发区与各项目业主及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推进、督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项目前期及储备工作。加快做好项目规划、建议、方案选择、评估、决策等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十一五”后两年及“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研究和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项目,重点策划对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等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做好策划、选择、组织、上报工作,建设和完善投资项目库。
  
  5.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和策划工作,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回报率分析,引导招商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产业、土地、规划和环保等方面要求,提高项目招商成功率。加强招商签约项目的转化推进工作,建立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机制,做好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服务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真正落地,在实施中达到“双赢”。
  
  (二)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以“服务企业年”为平台,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态势。全面开展“行千里路,访百家企”活动,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重点企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掌握企业、产业发展动态,研究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2.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突出困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政银企合作,协调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及房屋建筑报批手续,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组织高级经理人才与企业对接,举办企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在人才培养、企业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等工作,妥善解决企业职工稳定和安全生产问题。组织一批技术、规划、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深入企业提供有关管理、技术、配套产品及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指导及咨询服务,选择一批科研成果项目向企业推介,协助企业解决在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品牌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财税政策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开辟企业纳税申报绿色通道,宣传落实我市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做好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煤电油运等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以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园区体制机制等为重点,完善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促进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缓解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出台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企业投资。尽可能减免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收费,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特色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竞争力,引导企业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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