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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上证债字[2002]33号
【颁布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79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出4天国债回购交易新品种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08年11月26日)废止
  
  根据本所《关于进一步发展债券市场方案》,本所4天国债回购交易新品种定于2002年12月17日正式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天国债回购品种,其证券简称为R004,证券代码为201010。
  
  2.4天国债回购品种,其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1‰,经手费为对应佣金的5%。
  
  3.该回购品种申报交易规则,与现有国债回购品种相同。其挂牌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
  
  望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附件:4天国债回购资金清算一览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12月16日
  
  附件:
4天国债回购资金清算一览表

  
  成交日清算日资金到帐日到期日到期清算日资金到帐日
  
  (融资方)(融券方)
  
  周一 周一周二周五 周五下周一
  
  周二 周二周三周六下周一 下周二
  
  周三 周三周四周日下周一 下周二
  
  周四 周四周五 下周一 下周一 下周二
  
  周五 周五 下周一下周二 下周二 下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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