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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会协[2002]310号
【颁布时间】 2002-11-27
【实施时间】 2002-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98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新旧会计核算办法衔接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7.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管理费用(5502)”。用于核算事务所股东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事务所统一负担的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增设“职业责任保险费(550201)”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事务所为抵御风险、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利益而支付的各种保险费;增设“职业风险基金(550202)”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
  
  8.取消原一级会计科目“其他支出(512)”,设置一级会计科目“财务费用(5503)”,用于核算事务所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9.设置一级会计科目“营业外支出(5601)”,用于核算事务所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10.设置一级会计科目“投资收益(5201)”,用于核算事务所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11.设置一级会计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801)”,用于核算事务所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三、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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