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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非财务管理人员过度参与会计政策的选择或重大会计估计的确定; 3.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曾存在违反证券法规或其他法规的不良记录,或因涉嫌舞弊或违反法规而被起诉; 4.管理当局过分强调保持或提高公司股票价格或盈利水平; 5.管理当局向政府部门、大股东、机构投资者、主要债权人、投资分析人士等就实现不切实际的目标作出承诺; 6.管理当局没有及时纠正已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管理当局出于逃税目的而采用不恰当的方法减少账面利润; 8.对于重要事项,管理当局采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试图将其合理化。 九、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的关系异常或紧张 1.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在重大的会计、审计或信息披露问题上经常与注册会计师发生意见分歧; 3.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对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作出不合理的限制; 4.对注册会计师施加限制,使其难以向有关人士进行询证、获取有关信息、与董事会进行有效沟通等; 5.干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试图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或审计项目小组的人员安排施加影响。 |